近日,省交通運輸廳公路事業發展中心印發通知,貫徹落實《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印發促進公路隧道提質升級方案的通知》要求,開展普通國省道隧道提質升級行動,進一步完善隧道交通工程與附屬設施,分類開展隧道病害處置,嚴格隧道交(竣)工驗收,更好地為公眾提供安全便捷的出行服務。
通知要求各市按照行動方案要求,擬定工作計劃,開展公路隧道排查,確定資金預算,制定本地區行動方案,提出隧道升級改造清單;實施期間抓緊完善隧道照明、通風、交通安全設施等,推進土建結構病害處治,強化公路隧道交(竣)工驗收,對待接養隧道進行排查、評估和整改;評估整改后總結提質升級經驗,提升公路隧道安全保障水平。
我省將進一步完善隧道交通工程與附屬設施,對在役隧道公路隧道的照明、通風和交通安全設施設置情況進行全面排查,進行隧道照明、通風設施的維護,完善隧道交通安全設施,確保相關設施功能完備、運行可靠,隧道洞口橫斷面變化過渡銜接有效,標志標線清晰、設置合理。
根據通知,我省將分類開展隧道病害處置,組織開展隧道土建結構病害檢查工作,查清在役公路隧道襯砌、路面、檢修道、排水設施等土建結構病害的類型、范圍、程度及成因。根據檢查結果,評估隧道土建結構技術及安全狀況,并對公路隧道病害類型及程度進行分類,按照安全、經濟、快速、合理的原則,制定針對性的隧道病害處治方案,按危害程度分類開展病害處置,消除結構病害,維持結構良好技術狀況。
今后,全省將嚴格隧道交(竣)工驗收,2018年5月1日起開展公路工程施工招標的項目必須嚴格按照相關標準進行質量檢測評估,不符合要求的,不得通車運行。對于未通過竣工驗收的在用隧道,通知要求各市委托專業機構按照有關標準規范要求全面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全面整改落實后及時組織驗收。對于其他部門建設的,需公路部門管養的隧道,在接養前各市要依據公路工程標準規范,組織相關單位開展隧道安全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要求產權單位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整改合格,并通過交(竣)工驗收后方可接養。(公路中心)